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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教育领域租赁产品

1.产品特征

经营景区、影院、学校等文化旅游教育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需要通过中长期融资来购买新设备,或将已有未抵押设备出售再回租来获得中长期资金。

2.产品简介

文化旅游教育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承租人)需要新购设备时,根据自身对设备的特定要求和对供应商的选择,向华融金融租赁(出租人)提出申请,由出租人购买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或承租人利用其在运营且未抵押的自有设备(设施),向出租人提出申请,把设备(设施)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出租人获得资金,再签订租赁合同从出租人手中租回设备(设施)使用。租赁期间,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设备(设施)归承租人所有。

3.适用领域

适用于经营景区、影院、学校等文化旅游教育资产的企事业单位,计划购买相应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缆车、院线、校车、IT设备以及其他成套设备等。或企事业单位合法所有且未抵押的文化旅游教育设备以及管网设施等,可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来获得中长期资金。

4.优势与功能

1.承租人以融资租赁形式得到自己想要的设备,以当期较少的资金获得了设备使用权;若以回租方式融资,也不影响承租人对设备(设施)的使用。
2.承租人可以把钱留下来用在更急需的地方,财务更为自由;或承租人通过回租一次性获得设备(设施)转让款,迅速盘活固定资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与现金流,解决资金流动性或扩大投资问题;
3.可以改善承租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优化负债结构,较好地规避短贷长用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为承租人量身设计灵活的租金支付方案,能够较好地匹配文化旅游教育企业的现金流,使承租人的现金流入、流出更稳定;
5.承租人分期支付的租金计入成本,且租赁物可以加速折旧,有延迟纳税效果;
6.承租人支付全部合同租金后,可以拥有设备所有权,或双方约定以较低价款回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