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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一般需要如下五个步骤:

一、承租企业确认拟租赁设备:

承租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广泛询价,在最佳性价比的基础上,确认拟向我公司申请租赁的设备型号及该设备的供应商。

二、承租企业向我公司提交融资租赁申请及有关材料:

1.承租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

(2)财务结构合理,资金周转正常,对外信誉良好,生产效益明显,有按期偿还租金的能力。

(3)项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的行业政策。

2.承租企业应提供的资料:

(1)承租企业申请租赁报告及申请租赁设备清单。

(2)承租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信用等级证书、贷款卡复印件等,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承租企业所上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可行性报告、环评报告、环评报告批文、可行性报告批文及资金落实情况等。

(4)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担保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信用等级证书、贷款卡复印件等,担保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我公司对企业评审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3.我公司在当地设有代理机构的,承租企业先将申请租赁的资料提交给当地代理处,由当地代理处审核后提交我公司;如当地无我公司代理机构的,由承租企业直接将资料提供给我公司。

三、我公司对承租企业的租赁申请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1.我公司深入调查核实承租企业提供的申请租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2.我公司根据各方面资料综合评估承租企业的经营能力、经济实力、资金结构、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租金支付能力和项目情况。项目符合租赁条件的,按公司内部项目评审流程,完成项目的审批。 项目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及时向承租企业说明原因,并退回资料。 公司在评审过程中,对承租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承租企业权益。

四、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我公司支付设备价款,完成租赁投放:

1.直租项目:

(1)我公司与承租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2)我公司与承租企业选定的设备供应厂商签订《设备购货合同》,承租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和服务费。

(3)供应商按《设备购货合同》要求提供承租企业所需的设备,交付给承租企业。

(4)承租企业验收设备,我公司支付给供应商设备款,取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设备由承租企业使用。

2.回租项目:

(1)承租企业提供回租设备发票原件,我公司对回租设备所有权、使用状况、价值、是否抵押等情况进行审核。

(2)我公司与承租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回租设备转让协议》,承租企业将回租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我公司,并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和服务费,我公司将设备款支付给承租企业。

五、承租企业支付租金,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1.承租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按期支付我公司租金。

2.承租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享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并按《设备购货合同》规定,由供应商对租赁设备提供售后服务。

3.承租企业租金全部偿付完毕,并支付《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留购价格后,我公司将设备所有权转回企业,融资租赁合同结束。